极目新闻消息,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示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八章55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牌证管理、道路通行、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有几条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第四十五条【配送时限路线和派单管控】
即时配送企业应当按照遵守交通规则
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
考虑驾驶人步行、等候等因素
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
即时配送企业应当对一个星期内
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
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实行派单管控
第五十一条【信用管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一年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受到十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依照《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规定
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
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
将相关违法信息通知其所在单位
外卖等即时配送企业
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
依照《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规定
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对此,一部分网友表示
应该好好整治一下
望**55:挺好的,有的开上大马路真的很危险,还有人行道冲飞快的
Mo**外:占用自行车道的汽车怎么不纳入征信?
oo**白牙:只管电鸡,马路边违停的机动车呢?占用非机动车道也纳入征信吧
公开报道显示
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发布的相关数据
国内电动自行车导致事故的违法行为
排在前列的分别是
违反交通信号
未按规定让行
逆行
违法占道行驶
其他影响安全行为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势在必行
此管理规定目前正在公开征求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有想法和意见可在9月20日前
反馈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原标题:广州征求意见:电动自行车一年受十次行政处罚将影响征信,网友:建议对汽车也这样
编辑:陈艳琦责编:周尚斗审核:冯飞
精彩推荐
RECOMMEND
热门评论
TOP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