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社会,有一些人特别喜欢说别人的是非,甚至是造谣他人,相信有不少人都有过被造谣的经历。然而如今造谣是要付出代价的,近日有一名女子造谣男同学是强奸犯致其被停学,如今法院判决来了,下面来了解下。
梳理发现,男方邓某某与女方夏某某在河南商城县某中学就读时相识,大学期间,男方与女方因感情纠葛发生争执,女方向公安局控告被男方强奸,后经公安局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并决定不予立案。
然而在2023年9月,女方为了报复男子,竟然在网上继续发布男同学是强奸犯的言论,引起极大关注。随后学校以严重影响学校声誉为由,对男方进行停学处理。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夏某某在“江西某职业学院”微博超话中向男方邓某某赔礼道歉,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不得删除;赔偿男方邓某某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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