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审理了一起为购买新房假离婚后人财两空的案件,法院审理认为白女士无法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被迫欺诈等情形,双方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这起案件也提醒了人们,为了购买新房假离婚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也不要钻法律的空子。白女士和黄先生两个人是夫妻关系,二人为了规避商品房限购政策,黄先生就提议两个人假离婚,以白女士的名义购买第2套房产,双方拟定了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名下的车辆,房屋归黄先生所有办理了相关登记后,白女士以个人名义买好房子,准备复婚时却被黄先生拒绝。
白女士发现黄先生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开启了新的恋情,两个人走向了法院,在法院的审理后认为白女士应该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在法律角度中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领了离婚证就解除了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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