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山东淄博丈夫捉奸收“补偿款”获刑案 再审?

完美搭档 浏览量:0 | 2024-01-19 12:03
+关注

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16日上午,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捉奸收受情夫刘某某补偿款2.5万后被判敲诈勒索案件,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不公开再审。

1月17日,路某某的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再审中自己是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再审时公诉机关延续表述此前的意见,认为刘某某是在路某某暴力和言语威胁以及视频、照片的影响下被迫提供财物,路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并无明显不当,建议再审依法判决。

据悉,再审的庭审大约进行了5小时,路某某一方没有新证据提交,该案再审也没有当庭宣判。

山东淄博丈夫捉奸收“补偿款”获刑案 再审?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图/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一审、二审均被判敲诈勒索

据悉,该案发生于2021年3月28日上午,路某某发现,妻子张某送孩子去培训机构后,坐电梯前往培训机构楼下的酒店。路某某尾随进入酒店设法开门后,发现张某和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房间内,存在不正当关系。

路某某随即拿出手机进行视频拍摄,对刘某某和张某均有肢体击打行为,并发表过过激言论。后续,张某先行离开,路某某和刘某某继续在房间内。刘某某主动提出要对路某某进行补偿,路某某索要6万元,刘某某称拿不出这么多,最终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转给路某某2.5万余元。

此后,路某某因子女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21年5月6日开庭当日,张某出示报案回执,称路某某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报案人正是刘某某。此前并不知情的路某某前往当地派出所,证实相关事件真实性,他随后接受警方讯问,次日即被刑拘,同年5月20日遭到逮捕。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下达该案一审判决书,路某某被检方指控涉敲诈勒索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5000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某虽然主观上有赔偿路某某的意思表示,但路某某要求赔偿6万元远远超出了刘某某主观愿意赔偿的金钱数额;刘某某是在言语威胁下被迫将涉案钱款转给路某某,路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路某某不服,遂提出上诉。2022年3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后于3月18日宣布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某所谓偷情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需负赔偿责任的行为范畴,即路某某索要赔偿的行为不属于合法正当的维权行为。在此过程中,虽然刘某某有补偿的意思表示,但路某某实施殴打、言语威胁在先,并以禁止离开房间相要挟,刘某某最终给付金额并非在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之结果,路某某索要钱财超出了刘某某自愿补偿的范围。刘某某事后不久报警,亦说明了这一点。

二审后,路某某依然不服,再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后于2022年12月被再次予以驳回。此后,路某某以事实认定确有错误,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为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3年6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原裁定部分事实不清楚,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由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本案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什么是敲诈勒索诱因?需再评判

在王艳涛看来,路某某击打刘某某的行为和一些过激言语,都是在第一时间看到偷情时发生的行为。其行为、言论是看到其妻子和他人发生严重违反《民法典》公序良俗原则,婚姻法律条款规定夫妻之间彼此忠贞义务的情形所致,是出于愤怒,并非是为此后所谓的敲诈勒索打基础。

本案中,以现在的在案证据和事实看,路某某也没有造成刘某某任何的伤害,也可证实路某某当时的手段和方式都不严重。而路某某获取刘某某的赔偿也是‘事出有因’,即是刘某某主动提出,在‘你来我往’的基础上最终的协商结果。此外路某某的很多行为,例如看到刘某某借钱困难时就此作罢,都能证明路某某没有敲诈勒索,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和意图。王艳涛说。

多位案外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该案由于发生在密闭环境中,双方各说各话,类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确容易产生争议。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泓轩表示:本案的关键在于,路某某所实施的肢体击打、语言刺激等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刘某某支付行为的关联性,法院再审需结合双方的笔录内容、客观证据等一系列因素进行还原、认定。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杨子琛律师则认为,路某某当时所采取的行为与手段,是否足以让刘某某在心理上造成恐惧、畏惧心理,继而产生压力,需结合在案证据综合进行评判。

此类案件各说一词,都有道理。从有罪的角度来看,路某某是以非正当的方式取得了一笔数额较大的钱款,有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存在。北京博圣律师事务所白小勇律师表示,刘某某确实有过错在先,有违反《民法典》中与婚姻有关的公序良俗行为,路某某即使有偏激行为,依据刑法的‘谦抑性’,更宜以民事侵权追究民事责任。

编辑:杨雁琳责编:吴忠兰审核:冯飞

文章剩余50%

精彩推荐

RECOMMEND

热门评论

TOP COMMENTS

    暂无评论...
验证码 换一张
立即登录评论
分享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