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6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9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健康申报有关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健康申报<爱尬聊_尬聊生活>有关要求的公告.pdf
精彩推荐
RECOMMEND
辽宁2024中职升学?辽宁职高对口升学可以读哪些学校?
自考专升本后悔?放弃专升本你们有过后悔吗?
小学升学压力班会设计案例,急需初三学习压力主题班会开场白和结尾?
南方中学升学率,株洲南方中学高考喜报2024?
专升本就成 专升本录取流程?
零零年高中升学率排名,零零后的孩子难教育吗?
热门评论
TOP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