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行使职能越位、缺位、不到位原因 上世纪70年代亚洲四小龙的崛起被视为是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创造的奇迹,而中国的经济转型也 从70年代末起步。 对于正处于转型的国家而言,政府的特殊职能是指对不发育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但是这是有代价、有风险的补充和替代,是处于过渡阶段的的,若不能较好的把握一个度,那么就有可能出现两个极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中国长期以来形成了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政府“宏观调控”和相关政策的运用对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过多地使用了行政的手段和直接的方式,二是把经济周波问题和结构问题混同在一起。长此以往,就形成了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不分,政府与企业不分,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不分,政府与事业组织不分的局面,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政府大包大揽,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靠公民个人、社会组织和市场又不能解决的,政府却不适时出面解决,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职能配置出了问题,从而也就导致了“越位”与“缺位”的现象。 如果把政府看作是一个理性的商人,那么站在商人的角度,他也是会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然而,这个商人又是一个特殊的商人,它拥有大量不对称的信息,占有着一国的资源,支配着全社会的财富。因此,如果政府无法正确定位好自己,无法正确的行使好自己的职能,一再“越位”、“缺位”,那么,整个经济转型过程就会受到阻碍,甚至于整个国家的经济连同政治都会遭殃。因此,如何减少甚至消除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就成为了当前经济转型过程中一个及关重要的问题。二、政府主导经济会忽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在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政府宏观调控 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我国正处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政府要做好定位,明确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对不发育的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而这个补充和替代要把握好度,要跟随市场机制的发育而变化,尽可能减少由于“政府失灵”产生的代价和风险。 2、在市场价格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过程中,政府应运用货币、财政和税收工具,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干预,调节供求以减少经济周波的震荡。但是在干预过程中政府应通过市场价格机制间接实现的,而不是直接调整价格,直接干预企业。 3、在市场监管过程中,要跟随市场化的进程,同时要加大实施力度,努力克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 4、指定更为合理的资源分配计划,重新分配资源,推进资本的社会化,如在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中。 5、克服利益障碍,加强市场化改革,推动市场发育,把有限的资源投放到公共服务领域,真正成为公众利益的代表,人民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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